归沫
发表于 2024-12-3 13:01:40
金瓶梅会评本 手机版 epub
wjx1967
发表于 2024-12-3 14:38:52
传播淫秽物品罪(刑法第364条第1款),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,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、影片、录像带、录音带、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
犯本罪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投或者管制。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,从重处罚。
大白牛
发表于 2024-12-3 15:47:17
感谢楼主的分享
萝卜123456
发表于 2024-12-3 17:34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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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世界的神
发表于 2024-12-3 23:15:28
不错,感谢分享!!!!
大白牛
发表于 2024-12-6 10:07:30
感谢楼主的分享
jaauo
发表于 2025-3-7 12:33:56
感谢分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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